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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日期:2008-03-06
各位老师:
根据税法规定,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应予
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,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,根据《征管法》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学校教师邮寄申报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苑操场乙三号,邮编100091,咨询电话010-62868886。
四季青税务所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云会里金雅园4号楼(具体位置:西四环欧尚超市、爱家家居对面)乘车路线:121、733、982、983(支)、355、996、952、913、505、851、334、619、751四季青桥南(金庄)站,电话:010-5163351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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