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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28太阳集团后勤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

来源:   发布日期:2005-03-18




  为了加强后勤公务用车管理,严格成本核算,方便工作,根据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暂行规定。

  一、后勤公务用车范围
  1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用车
  2、发展绿化美化工作委员会工作用车
  3、水电建设以及节能办公室工作用车
  4、办理学校房地产手续工作用车
  5、“迎新”工作用车
  6、其它经批准的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用车

  二、外出办理公务交通方式的选择及原则
  1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:到市内及交通便利的地点办理公务,可选择公共汽车、地铁、轻轨等公共交通工具;
  2、乘坐出租车:到市内外交通不便的地点办理公务,可选择出租车;
  3、乘坐校内派车:重要业务往来、接送对口领导、处理紧急公务等,可选择校内派车。

  三、公务用车审批程序
  1、用车申请
  后勤公务用车实行事前申请的管理办法,申请人因工作需要用车,应填写由后勤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“后勤公务用车审批单”,向本单位(中心)负责人提出公务用车申请。
  2、用车审核
  申请人单位(中心)负责审核申请人的用车目的、估算里程及费用、选择出行方式,并报后勤管理办公室。
  3、用车审批
  申请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办理公务,由申请人单位(中心)负责审批。
  乘坐出租车及校内派车出行办理公务,由后勤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区别用车性质,审批出行方式。
  审批后,申请人严格依照审批结果,选择交通工具出行办理公务,批准选择校内派车的,须持后勤公务用车审批单及后勤集团的专用派车单办理派车手续。

  四、关于“迎新”等工作的用车审批
  “迎新”及其它大型活动公务用车,须提前制定用车计划,估算用车数量、费用,制定用车管理办法,报后勤管理办公室审批。

  五、公务用车车费结算报销
  1、结算报销时间
  后勤公务用车车费每半年结算报销一次。即每年6月20日至6月30日,12月15日至25日。原则上不跨年度结算报销。
  2、结算报销办法
 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结算报销:填写后勤公务用车明细?ゲ⒏匠灯保行母涸鹑松蠛撕螅ê笄诠芾戆旃医薪崴惚ㄏ?
  乘坐出租车及校内派车结算报销:用车人单位(中心)先进行内部结算,经中心负责人审核后凭“后勤公务用车审批单”并附车票和后勤集团的专用派车单报后勤管理办公室结算报销。

  本暂行规定由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。之前相关规定有与本暂行规定不符的以本暂行规定为准。